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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永定法院审理一起偷越国(边)境案件,张某某非法偷越国(边)境,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案情回顾
2020年7月下旬,张某某的小舅子陈某某(在逃)打电话邀请张某某一起偷渡到缅甸打工,能迅速赚大钱,实现一夜暴富的美梦。张某某刚好闲在家中无事可做,陈某某的话让他感到非常心动。于是,由陈某某雇请车辆,张某某、陈某某和赖某某、简某某(均另案处理)四人坐车到云南边境。为了逃避边防检查,四人走山路、坐小船,几经周折,终于到达缅甸。
永定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危害程度、认罪悔罪态度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