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敦促非法滞留缅北、阿联酋、金三角等 境外宁阳籍人员限期回国的通告
一、本通告所称非法滞留缅北、阿联酋、金三角等境外宁阳籍人员,是指山东省宁阳县籍在缅北、阿联酋、金三角地区从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偷越国(边)境、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及持证出境逾期未归国等违法犯罪人员。
二、非法滞留境外宁阳籍人员接到此通告后立即主动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联系报备。凡是2022年10月底前主动回国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依法免除处罚;拒不回国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严惩。
三、非法滞留境外人员在限定时间内不主动回国或者其家属不配合本地党委政府工作人员进行劝返工作的,公安机关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非法滞留境外人员采取惩戒、注销户籍、暂停办理身份证、护照、边境通行证等措施;同时商请相关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本人及家庭成员所有政策性保障、福利和补贴等事项。
四、回国自动投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疫情管控规定,禁止未经口岸疫情防控隔离偷渡回国。对擅自闯关、偷越国(边)境的人员,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五、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为滞留境外从事违法犯罪人员提供隐藏住所、财物、交通工具、假证明等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一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因务工、生活、学习等原因滞留境外人员接到此通告后,应立即主动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联系报备,并提交护照、劳务合同、工作证明、工资清单、住房合同、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如超期不报备,将视为非法滞留境外。
宁阳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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