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敦促涉“两卡”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工作要求,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治理涉非法收购、出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以下简称“两卡”)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断卡”行动,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多发势头,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现对德庆县涉“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发布通告如下:
一、涉“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应当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并于2022年9月10日前到管辖地派出所投案自首。对拒不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联合银行、通讯运营商对其名下及与其交易异常的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等账号进行封控,限制手机通讯,以及采取一切必要的侦查措施将其缉拿归案,并依法从严处理。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9月10日,涉“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包括未公布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违法犯罪事实的,可视情节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并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涉“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的亲友应积极规劝行为人尽快投案自首的,可视为主动投案。
三、凡是包庇、窝藏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毁灭、伪造犯罪证据的,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的,经查证属实,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涉“两卡”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予以保护,对报复、威胁、恐吓举报人的,将依法给予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依法严厉打击。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咨询电话:0758-7783110
伍警官:18128088151
潘警官:18128066259
附件:德庆县涉“两卡”违法犯罪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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