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福建寿宁县公安局
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
全力发起打击整治
“两卡”违法犯罪的凌厉攻势
坚决扭转“两卡”泛滥
被大量用于犯罪的被动局面
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组织领导,持续开展行动
自“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寿宁县公安局打击治理新型网络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办集中警力,全面梳理上级公安机关下发关于全国各地的受害人线索,积极拓展线索,延伸打击触角,并进行精准研判和缜密侦查,梳理出一批涉案人员的犯罪线索。
连续作战,全面精准打击
1.宋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022年7月27日20时许,寿宁警方在工作中发现,寿宁县大安乡村民宋某名下银行卡资金交易异常。次日,宋某到达寿宁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接受调查。经查,宋某于2022年2月份至5月份将其名下六张银行卡提供给“小王”、“小杨”从事网络赌博游戏“跑分”。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已被寿宁公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2年7月4日,通过上级下发涉诈线索的分析研判,寿宁县鳌阳镇梅溪社区居民金某霞名下银行卡有诈骗款汇入。经查,2022年6月金某霞将其银行卡借给其姐姐金某丽(寿宁县鳌阳镇人)使用,金某丽将自己名下的多张银行卡以及妹妹金某霞的银行卡提供给哥哥金某锦用于网络赌博游戏平台上使用。目前犯罪嫌疑人金某丽已被我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2年7月25日,专项打击整治涉网违法犯罪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办)深度研判、循线追踪,寿宁县清源镇村民许某芝名下的多张银行卡资金交易异常,且有被诈骗款转入许某芝名下。经侦查,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犯罪嫌疑人许某芝先后将其名下5张银行卡,连同新注册的手机卡一起卖给“王富”、“小敏”。
2022年初,许某芝将收来的银行卡交给“绍星”,这些银行账户均用于赌博游戏平台的支付结算使用,非法获利一万余元。目前,许某芝已被刑事拘留。
2022年7月31日晚,通过本地涉诈线索摸排,寿宁警方在鳌阳镇东门新村某民房现场抓获大安乡亭溪村村民范某忠,并现场扣押涉案手机5台。经查,2021年11月至12月期间,范某忠使用自己名下的微信、银行卡在“欢乐电玩城”(网络赌博游戏平台)提供非法资金结算服务。2022年1月初,再次使用自己名下的微信、银行卡帮助网络赌博平台,非法获利5800元。目前,范某忠等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2年7月24日,寿宁县公安局专项整治办在上级下发线索中发现:芹洋乡石落村范某屏名下的银行卡资金交易异常,有诈骗款转入。经查,犯罪嫌疑人范某屏于今年6月初至7月24日利用一款名叫“网云”的APP,从事网络赌博游戏,帮助网络赌博游戏玩家兑换网络赌博平台“游戏币”,其行为涉嫌赌博罪。目前范某屏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022年7月12日,寿宁警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寿宁县凤阳镇村民刘某容名下多张银行卡资金流水异常。经民警核查:2022年11月,刘某蔚以借用银行卡用于投资酒店走账使用为由向其朋友刘某容借用银行卡,刘某容随后发现刘某蔚正利用他的银行卡从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于是要求刘某蔚归还银行卡,为了能继续使用刘某容的银行卡,刘某蔚先后支付了4000元卡费给刘某容并向其保证不会被公安机关发现。
期间,刘某容借给刘某蔚使用的两张银行卡用于网络犯罪流水高达百万元。目前,刘某容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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