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普法】
益阳赫山区法院判决一起利用游戏软件开设赌场的犯罪案件
2021年8月起,被告人蔡某某在益阳市赫山区城区内受汤某(已判刑)邀集,加入汤某在“喜乐麻将”APP内创建的名为“小小麻将”的亲友圈,其作为汤某的下线邀集他人进群进行赌博,并作为汤某的代理发展下线。该游戏内有“跑得快”、“歪胡子”、麻将等赌博形式,由代理提供充分服务(一分=1元),每局游戏抽水2元、3元、5元、10元不等,蔡某某作为汤某的下线及代理按照一定比例从水钱中获利,被告人蔡某某共计邀集下线及参赌人员53人进群进行赌博活动。经查,2021年12月4日至2021年12月13日,蔡某某及其线下玩家共计在赌博群内抽水88222元,至案发前,被告人蔡某某从水钱中共计获利约4万元。
2021年12月12日,被告人蔡某某被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其家属代其上缴了违法所得4万元。
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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