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凯江镇党委、政府 关于严厉打击“两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根据全国“断卡”行动部署会议精神,严厉打击出租、出借、贩卖银行卡、电话卡(以下简称“两卡)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治安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出租、出借、贩卖“两卡”的行为均属违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涉嫌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将依法从严处罚。
二、个人“两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且本人存在主观过错的,按照全国“断卡”行动规定,将对其采取:五年内名下只保留一张电话卡、暂停所有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不得新开账户等信用惩戒措施。
三、本通告自公告之日起,辖区内广大群众不得租借、买卖银行卡和电话卡,不得参与扫码送礼品等活动,如本人名下银行卡、电话卡直接或间接涉电诈案件,凯江镇党委政府将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本辖区一切政策性优惠、福利、补助等。其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办理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就业等政审时一律从严把关,原则上不予通过。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凡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予以保护:对报复、威胁、恐吓举报人的,将依法给予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依法严厉打击;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根据《中江县电信诈骗犯罪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予以奖励。
广大人民群众发现“两卡”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拨打110或到辖区派出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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