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敦促赴东南亚九国荔城籍人员归国返乡的通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整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对目前仍滞留在缅甸、阿联酋、柬埔寨、菲律宾、泰国、老挝、马来西亚、土耳其、印度尼西亚等东南亚九个国家的其他荔城籍人员实行集中劝返。
一、荔城籍赴东南亚九国人员务必立即主动入境回国,回国前需提前通过电话、邮箱或亲属向乡镇社区、户籍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备,并通过正规渠道回国。入境后,要严格遵守国内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防止境外疫情输入。
二、荔城籍赴东南亚九国人员家属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应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及时联系赴东南亚人员尽快回国。
三、荔城籍人员非紧急、非必要不得前往缅甸、阿联酋、柬埔寨、菲律宾、泰国、老挝、马来西亚、土耳其、印度尼西亚等九个国家。如确有紧急情况因公务、就学、就医需要前往上述地区的,必须提前3天以上向户籍所在地村居(社区)及派出所同步报备,并提供营业执照、房产证明(购房合同)、租房合同、有效劳动合同、公派出差文件等相应证明材料, 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前往。
四、荔城籍人员因未提前报备、审批前往缅甸、阿联酋等地区被相关部门通报、拦截、劝返的,将参照“十个一律”中发布的惩戒措施,执行严厉惩戒。
五、荔城警方正告旅居在上述地区的荔城籍群众,严禁参与电信网络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请无正当理由滞留在上述地区的荔城籍群众抓紧时间返乡,向户籍地村居(社区)及所在派出所说明前往事由。对于久劝不回的人员,将依据相关规定,执行严厉惩戒。
六、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提供在东南亚九国荔城籍人员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予以保密。
七、本通告最终解释权由荔城区联席办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
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
22名荔城籍拒不回国、失联的滞留
缅北涉诈高危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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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劝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