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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少疫情防控期间审判人员和当事人跨区域流动带来的风险。25日,湖北十堰市茅箭法院采用“线上”开庭的形式,对苏某等7名(第一批)涉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根据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及对指控事实的意见,本案分3批次开庭审理。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5月至2020年12月,被告人马某泉、马某明等19人组成的犯罪集团,在境外针对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通过研发虚假证券投资 app(新游资、奥本大咖秀、打板急先锋),以高额投资回报为由,骗取王某军等76人共计损失人民币4276.4224万元。
公诉方认为,被告人苏某等7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事实犯罪,为其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的犯罪程序,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庭审在茅箭区检察院远程审讯室进行公开开庭,由一名审判长、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以及公诉方两人、被告人辩护律师7人参加,在押的7名被告人通过远程视频参加庭审。
庭审现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分别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进行了答辩。7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