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富城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多次敦促富城籍滞留缅北地区人员尽快回国,绝大多数滞留缅北地区人员已经回到国内,但仍有少数人员不知悔改,执迷不悟,拒不回国,滞留缅北涉嫌偷越国(边)境等其他违法犯罪。为依法打击跨境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就敦促富城籍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投案自首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富城籍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必须在2022年5月1日前入境回国,并在回国前三天主动联系户籍所在地的村或者派出所报备,主动回国并提前报备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
二、凡是2022年5月1日前未入境回国的富城籍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一律从严追究偷越国(边)境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对组织、雇佣富城籍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的老板(包括矿山老板),从严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追究刑事责任。
三、凡是2022年5月1日前未入境回国的富城籍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一律根据相关线索,从严以电信网络诈骗、赌博予以立案。
四、凡是拒不配合,逾期不回的富城籍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公安机关拟会同有关部门依据相关通告、规定进行惩戒,暂停及名下所有银行卡、手机卡、微信、支付宝第三方支付业务等惩戒措施,将影响个人征信,子女升学就业、建房用地审批等。
五、对2022年5月1日前仍失联未取得联系的富城籍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公安机关拟会同有关部门视情况对失联人员户籍依法提请按程序注销。户籍注销后,将影响其国籍的甄别,导致今后无法回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富城乡打击治理电信网络 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
附:富城乡滞留缅北人员名单 1、邹林,男,户籍地:富城乡大洞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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