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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4月20日50名涉“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落网后,广西玉林玉州警方对“两卡”违法犯罪发起猛烈攻势,4月22日,又有57名涉“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落网。
吴某:“我怕惹事上身,所以只介绍别人”
迫于压力,4月22日上午,玉州区大塘镇的吴某(男,20岁)到大塘派出所投案,对介绍“朋友”出租银行卡给 “跑分团伙”使用的事实供认不讳。
一年前,吴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谭某(在逃)。经交往,吴某知道谭某高价收购银行卡用于“跑分”(洗黑钱),租金1000元钱一个,介绍人另有佣金。在利益的驱动下,今年2月份,吴某开始询问身边的“朋友”,有没有人愿意出租或出售银行卡。
2-3月份,经吴某牵线,梁某、覃某、卢某等5人(已有3人落网),先后跟随谭某、吴某去到贵港市,把卡出租给“跑分团伙”,吴某得到佣金5800元。
尽管租金不菲,但吴某也不愿意出租自己银行卡给“跑分团伙”。“我怕惹事上身,所以只介绍别人”吴某如是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