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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西丰城市部分人员受利益驱使,向不法分子出售、出租、出借自己名下的银行账户、电话卡(以下简称两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影响极坏。自“断卡行动”开展以来,已有331名丰城籍人员因买卖、租借“两卡”用于网络诈骗、网络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并被列为惩戒对象。现分三批公布受惩戒对象名单,公安机关将实施如下惩戒措施:1、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2、惩戒期满后,受惩戒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时,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3、人民银行将上述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向社会公布。4、被惩戒后,个人征信就会有污点。
丰城市系统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0日
第一批101名受惩戒对象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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